关于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7动态浏览次数:356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专科生。

二、推荐方式 

学院经过审核评议后,向学校推荐1名先进典型。

三、参评要求

(一)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四、报送说明

1. 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 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 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一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 请各院系于3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学生处OA信箱所有人收,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3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upload/FCKeditor/2013-03/2816104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