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生毕业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9动态浏览次数:823

各部门、学院:

我校2013届毕业生实习期满即将陆续返校(师范类毕业生将于63日返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将于620日返校)。积极开展毕业教育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建一个思想稳定、规范有序、安全和谐、文明祥和的毕业生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毕业生中深入开展毕业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校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宝贵时间,积极开展行之有效地各项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提高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他们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发挥才干,建功立业,报效祖国。

二、毕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校毕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滕士涛  钱  进  

副组长张建华  朱其训 李新中 陈留生 葛仁福 孙继才

成  员王传斌  叶如田  王 珊    姚荣斌  李明高  赵 明  

 赵 江   郑昌盛  嵇仙峰   金卫雄  卢立平  许苗堂  

 张广杰  李沛立  牟晓明   沈晓燕  李人宇  徐建良  

 唐 萍   杨同斌  

(二)各院相应成立以院书记为组长的毕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职责:各级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深入到毕业生教育工作之中。校级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与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一起深入班级、宿舍,与毕业生深入开展思想交流;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毕业生的生活,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及时解决各学院在毕业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院级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院特点,有针对性、有特色地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毕业教育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在毕业生教育工作中,要特别强调法纪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爱祖国、爱人民、爱母校、爱集体等思想教育,教育他们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创佳绩,为母校争光。同时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诱惑,特别是要认清“传销”的危害。

(二)切实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学习和生活。

要认深入毕业生之中,广泛了解学生状况,对他们中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经济特别困难者,要建立帮扶渠道,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欠费的学生要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

(三)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毕业生的就业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的社会声誉以及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相关部门、学院要进一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和服务。深入宣传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方针和政策,教育和引导他们认清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创业意识,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迈入社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农村等艰苦地区工作和锻炼,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于毕业前仍未就业的学生,各学院要建立专门的“未就业毕业生服务专线”,与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继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四)做好毕业生总结、鉴定和各项评比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总结和鉴定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公平,既要实事求是,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全面、客观的自我总结基础上,进行小组交流和班组评议、鉴定,各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要参与班级评议。通过该项工作,使全体毕业生受到一次全面的教育,指导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为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维护社会及校园稳定十分重要。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作为学校优良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使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做到文明离校。为此,各学院要坚持正面教育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把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本学院毕业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消极因素的化解工作,避免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破坏公物、焚烧物品、乱抛杂物等行为的发生。对于在离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者,学校仍将按有关规定从速处理。

各学院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和管理。要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要严格实行毕业生请假制度,及时掌握毕业生动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案并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重大情况。

四、毕业生离校前的主要工作

1.评选优秀毕业生:

师范类:63~66

非师范类:620~626

2. 毕业生思想教育活动及告别母校系列主题活动(座谈会、报告会、毕业留言、留影、毕业生风采展示等)

3.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即毕业鉴定表::529日——(师范与非师范同时进行)

4.填写毕业生通讯地址信封。(邮寄个人报到证使用)

师范类:  610日前

非师范类:624日前

5. 住(退)宿手续办理时间:

师范类:  住宿时间:63日;退宿时间:612~14

非师范类:住宿时间:620日;退宿时间:628~72

6. 毕业典礼

师范类:614日,(具体见通知)

非师范类:由各院组织毕业典礼

7. 离校经办单手续办理:

师范类:  612~14

非师范类:624~27

8.毕业证书领取:

师范类: 于614日各院凭持手续完整的毕业生“离校经办单”到所在招生就业处集体领取毕业证书。

非师范类:于628日各院凭持手续完整的毕业生“离校经办单”到所在招生就业处集体领取毕业证书。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