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我校辅导员研究和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具针对性,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试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江苏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项目的通知》(苏教办学﹝2016﹞4号)等文件精神,在鼓励做好辅导员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确立各个辅导员研究方向,不断提升我校辅导员精准育人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研究方向申报
(一)每位辅导员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个人兴趣和工作需要,确定1-2个研究方向(近两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的辅导员可确定2-3个研究方向),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研究方向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报所在学院(学院留存一份)。申报表中具体研究方向可包括:
1.“2016年江苏辅导员示范培训项目”涉及研究方向
高校辅导员职业指导能力提升、大学班级管理与文化建设、高校学生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应对、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与服务、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应用与心理问题应对策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律问题研究、如何提升学生事务管理能力、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的冲突问题与应对策略、辅导员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研究。
2.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相关研究方向
资助管理(精准资助)、大学生文明修身、学风建设、招生、就业、创业、社团管理、校园文化、公寓管理、校友资源挖掘等。
3.其他自拟研究方向
自拟研究方向可结合本人兴趣和工作需要自定。
(二)各学院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研究方向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随同每位辅导员填写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研究方向申报表》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将根据辅导员研究方向申报情况,结合辅导员本人意愿,形成若干研究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和研究工作。
二、“2016年江苏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
(一)申报原则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要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学院教师培训计划,设立专项培训经费;
2.各学院可结合辅导员研究和专业化发展方向,公开、公平、公正地分批组织辅导员参加省示范培训项目,保证每位辅导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培训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加“2016年江苏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项目”计划表》(见附件3),并报学生工作处(其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研修》培训项目,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亦可申报)。
(三)学生工作处结合各学院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统一审批并组织相关辅导员参加相应培训项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辅导员是指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一线专职(或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相关人员;
(二)上述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
(三)联系人:陶醉,联系电话:85817768(768)。
附件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加“2016年江苏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项目”计划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