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学期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暑期在区县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之后,会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并将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借款合同》不要收取,由学生自己保存),收集他们的《贷款受理证明》以及外省老生与2016级新生的《贷款受理证明》。
2.告知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保留。
3.录入回执信息时,需要填写回执校验码,校验码在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上可以找到。
4.录入回执信息时,学号必须填写,2016级新生必须先到学院取得学号后,方可录入回执信息。
5.请有江苏师大(回执上高校名称必须是江苏师大10320)贷款的本科生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受理证明》收齐于(老生
附:1.贷款回执录入时间安排
2. 江苏师大连云港校区本科班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