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和落实《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49号)精神, 现就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和要求
1.今年新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向学校自愿提出“学费资助申请”;
2.补报往年的,只受理2015-2016学年的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补报申请,以往年度不予补报。
二、资助标准与发放
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三、报送材料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
2.退役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请各院于10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给学生工作处翟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17768(768)。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