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 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 优秀学生干部: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比例和金额
奖项 | 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5% | 600元/学期 |
二等奖学金 | 10% | 400元/学期 |
三等奖学金 | 15% | 200元/学期 |
单项奖学金 | 3% | 100元/学期 |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比例不超过其学生干部总数的30%。具体细则参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四、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中的一条:
1.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一等奖学金;
2.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干部。
五、系统操作时间节点要求
1. 9月13日-9月15日: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将自动生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此阶段内,请勿提名获奖候选人。
特别提醒:9月15日21: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请老师们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评奖评优。
2. 9月18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 9月19日-9月21日: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 9月22日:校团委提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须提前经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5. 9月25日-9月28日:各单位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本单位评奖评优审核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上报材料
1. 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 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3. 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此项仅校团委提交)
第1、2项纸质材料请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9月2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第1项电子材料请同步发至邮箱2405634934@qq.com。
第3项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由校团委9月2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七、其它要求
1. 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而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 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2)。期间如遇操作问题,请负责老师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