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及续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办理须知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贷预申请
⑴江苏省内生源
首贷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见附件1),未被认定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说明材料,学院审查完毕后,填报《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于6月13日前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生源地贷款模块并上报,在该模块内在线打印《申请表》后,交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由学院存档,《汇总表》需于6月17日前通过OA邮箱发送联系人,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玖兴楼B109室)。
各学院在省资助系统中完成学生预申请信息录入及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打印申请表并进行后续申贷程序。
⑵江苏省外生源
因各省市要求有差异,学生在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后,需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详细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
2. 续贷(省内省外方式一致)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更新和维护,在线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
3. 注意事项
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中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制、学院、学号、专业、通讯等)如有不准确和学籍变动的情形(包括休学、继续攻读学位、应征入伍等),须至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完善个人信息或办理学籍变更、还款计划变更、继续贴息手续等。
(二)其他金融机构信用助学贷款
若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不是国家开发银行,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相关办理流程及材料按照生源地县(区)级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强化对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手续和还款事宜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特别是首贷学生,避免学生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造成费用缴纳困难或生活困难。
(二)提高助学贷款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度,认真审核贷款学生资格,在遵循“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要杜绝“想贷就贷”“大水漫灌式贷款”现象发生,确保把贷款贷给真正困难的学生,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三)持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实效,以诚信感恩教育为核心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契约精神,帮助学生深刻理解信用体系的重要性。通过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加强监督审查,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
(四)加强助学贷款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贷款需求,全力配合学生完成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的相关办理手续。畅通学院资助服务渠道,加强对国开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确保学生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联系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xlsx
附件2: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