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5-09-24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了营造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建设氛围,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二、评定依据、比例和金额

1. 评定依据

《连云港师范学院专科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

《连云港师范学院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2.评定比例和金额

奖项

比例

金额

一等奖学金

5%

6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

10%

400元/学期

三等奖学金

15%

200元/学期

单项奖学金

3%

100元/学期

优秀学生干部

4%

/

三好学生

/

/

说明: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不超过其学生干部总数的30%。

三、工作安排

1. 第一阶段完善成绩和违纪处分信息

9月8日—9月9日学院根据需要,提交将某门选修课(须全班学生在评定学期均学习的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总成绩的申请表,9月9日报送《2024-2025-2奖学金评定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成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9月11日—9月17日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级学生的智育成绩,并完成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及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计算”按钮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及时完成录入工作,系统关闭后无法更改。完善成绩和违纪处分信息后,由学院副书记在“学工系统-其他管理服务—综测提交—提交申请—新增”点击“上报”。

2.第二阶段系统生成资格名单(此阶段各部门切勿进行提名操作!)

9月17日21:00关闭录入端口。

9月18日—9月19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第三阶段系统提名上报

9月22日—9月23日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9月24日—9月25日校团委提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须提前经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9月26日—9月29日各单位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本单位评奖评优审核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9月30日,学院报送《2024-2025-2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院公示名单》(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版);校团委报送《2024-2025-2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

四、其他要求

1. 各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应明确评定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 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4)。期间如遇操作问题,请负责老师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

附件1 2024-2025-2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成绩申请表.xlsx

附件2 2024-2025-2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表.xlsx

附件3 2024-2025-2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xlsx

附件4 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