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营造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建设氛围,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二、评定依据、比例和金额
1. 评定依据
《连云港师范学院专科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
《连云港师范学院专科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2.评定比例和金额
奖项 | 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5% | 600元/学期 |
二等奖学金 | 10% | 400元/学期 |
三等奖学金 | 15% | 200元/学期 |
单项奖学金 | 3% | 100元/学期 |
优秀学生干部 | 4% | / |
三好学生 | / | / |
说明: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评选比例不超过其学生干部总数的30%。
三、工作安排
1. 第一阶段完善成绩和违纪处分信息
9月8日—9月9日学院根据需要,提交将某门选修课(须全班学生在评定学期均学习的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总成绩的申请表,9月9日报送《2024-2025-2奖学金评定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成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9月11日—9月17日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级学生的智育成绩,并完成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及违纪处分录入工作。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计算”按钮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及时完成录入工作,系统关闭后无法更改。完善成绩和违纪处分信息后,由学院副书记在“学工系统-其他管理服务—综测提交—提交申请—新增”点击“上报”。
2.第二阶段系统生成资格名单(此阶段各部门切勿进行提名操作!)
9月17日21:00关闭录入端口。
9月18日—9月19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第三阶段系统提名上报
9月22日—9月23日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9月24日—9月25日校团委提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须提前经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9月26日—9月29日各单位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本单位评奖评优审核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9月30日,学院报送《2024-2025-2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院公示名单》(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版);校团委报送《2024-2025-2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室)。
四、其他要求
1. 各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应明确评定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 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请参见《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附件4)。期间如遇操作问题,请负责老师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18-85815553(6553)
附件:
附件1 2024-2025-2选修课成绩计入智育成绩申请表.xlsx
附件2 2024-2025-2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表.xlsx
附件3 2024-2025-2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