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1-09-28动态浏览次数:186

各学院: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专科生
(含五年制专科段)

奖项

比例

金额

一等奖学金

5%

600元/学期

二等奖学金

10%

400元/学期

三等奖学金

15%

200元/学期

单项奖学金

3%

100元/学期/项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准则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具体细则参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四、三好学生评定准则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中的一条:

1.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一等奖学金

2.一学年内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干部。

 

五、系统操作时间节点要求

1.928-105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完成综合测评与违纪处分录入(10524: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2.106-108日:系统生成评奖资格名单,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选者,并提交学院审核。

3.1011-1013日:完成学院公示。

 

、上报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请在学工系统(http://yxxt.lygsf.cn/swms/a/login)导出并打印班级综合测评表和学院获奖公示名单,评奖评优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而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所有纸质材料须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1014日。


附件1 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xlsx

附件2 评奖评优及其相关模块操作手册.pdf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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