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广泛调动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选育新时代育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现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 (一)时间范围:2021年9月-2022年8月。 (二)人员范围: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不含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均需参加考核评选。 (三)名额比例:上述人员范围总数的30%。 (四)评选标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附件1.1)。 (五)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程序: 1. 11月9日-11月15日:个人总结。全体专兼职辅导员按《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2),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个人工作总结、《2021-2022学年辅导员工作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2. 11月16日-11月18日:学生测评。11月16日09:00学工系统辅导员考评功能启动,19、20、21级在籍学生开始对辅导员进行测评。11月18日18:00学工系统辅导员考评功能关闭,学生不能再进行测评。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参评比例达30%以上,该辅导员的测评结果方可生效。学生参与的测评结果严格保密,仅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有权限查看本学院辅导员的学生测评结果。 3. 11月21日-11月23日:学院测评。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附件1.3)对专兼职辅导员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统计测评结果,登记《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4)。11月23日前,请学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①纸质材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2021-2022学年辅导员工作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电子材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学院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 4. 11月24日-12月2日:部门测评。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部门对专兼职辅导员进行测评,统计测评结果。 5. 12月5日-12月9日: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报送材料,将学生、学院、部门测评结果按权重系数进行换算统计,并生成考核资格等次建议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6. 12月12日-12月16日: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存档。 二、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时间范围:2021年9月-2022年8月。 (二)名额比例: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5%、学院班级总数的25%。 (三)评选标准及程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评选方法》(附件3.1)。 (四)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程序: 1. 11月9日-11月23日:学院考核推荐。各学院需根据班主任、班级学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选、推荐,候选人(班级)名单需在学院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11月23日前,请学院汇总《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2、2.3、3.2、3.3)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同时所有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40414464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2. 11月24日-12月9日: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所推荐的名单进行汇总、审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3. 12月12日-12月16日:考核执行。学校按考核结果予以表彰、存档。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考核推荐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各学院要落实好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考核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脱颖而出。 (三)各学院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确保考核推荐工作的及时性。 (四)各学院要做好优秀典型的事迹挖掘和学习宣传工作,引领全院师生学习优秀典型的热潮。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附件1.2: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附件1.3: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4:辅导员测评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2.2: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附件2.3: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评选方法 附件3.2: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3.3: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