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1.评选推荐范围
我校所有在籍学生;行政班级。
2.评选推荐名额
学院/部门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 先进班集体 |
初等教育学院 | 2 | 1 | 1 |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 3 | 1 | 1 |
文学院 | 2 | 1 | 1 |
美术学院 | 1 | 1 | 1 |
海洋港口学院 | 1 | 1 | 1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1 | 1 |
外语与商务学院 | 2 | 1 | 1 |
体育学院 | 1 | 1 | 1 |
校团委 | 1 | 0 | 0 |
总计 | 15 | 8 | 8 |
二、评选推荐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主要标准: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省级“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省级“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
1.个人、班级申报或推荐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坚持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推荐。
4月3日-4月4日,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表》(附件1、2)及所填奖项的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公示、推荐
4月6日-4月11日,各学院根据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情况,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3)。
4月11日下午下班前由学院统一报送《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和相关奖项证明纸质材料至学生工作处(玖兴楼B109)。同时,《推荐表》《推荐汇总表》电子材料由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100953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省优申报材料+XX学院”。
3.学校复核、评审、公示、上报
4月12日-4月20日,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复核、评审、公示(五个工作日),最终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共8名、“优秀毕业生”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3.以上所有材料请于4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菲
电话:85817768(6768)
附件1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 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