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培育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 奖学金: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标准执行。
2. 优秀学生干部:参照《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专科生 | ||
奖项 | 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5% | 600元/学期 |
二等奖学金 | 10% | 400元/学期 |
三等奖学金 | 15% | 200元/学期 |
单项奖学金 | 3% | 100元/学期/项 |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准则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的4%,校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由团委负责,比例为该组织学生总人数的30%;具体细则参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评优工作细则》。
四、系统操作时间节点要求
1. 3月20日-3月22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核查各班智育成绩,并完成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与违纪处分录入工作(3月22日24:00准时关闭录入端口,后期将无法录入)。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录入完毕之后,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综合测评成绩。
2. 3月23日:系统生成资格名单。
3. 3月24日-3月27日: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从资格名单中提名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提交学院审核。
4. 3月28日:学院负责领导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学院评奖评优审核工作。
5. 3月29日-3月31日:完成学院公示。
五、上报材料
1. 学院奖学金评定过程情况表(附件1)
2. 班级综合测评表(学工系统导出)
3. 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名单(学工系统导出)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待线下正常工作后,上报学生工作处。材料1电子版请于4月2日前发至邮箱10095377@qq.com。
六、其它要求
1. 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通过线上形式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带领各班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评比条件,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及评定标准,坚持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疫情管控期间,所有评奖评优工作尽量线上完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定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规范评选过程,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背评定标准。有以下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评定: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无故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无故旷课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包括在处分期内和正在处理的违纪学生,相关处分已解除的学生除外)。对违反评定要求的学生将取消评定资格,而由此造成的缺额不予追补,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 学工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请老师们加入QQ群547925253反映。
联系人:尹菲
联系电话:18352807588(220278)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7日